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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CCS B 41 3401 安徽省合肥市 地方标准 DB 3401/T 268—2022 畜禽强制免疫操作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domestic animal and poultry compulsory immunization 2022 - 11 - 03发布 2022 - 11 - 03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401/T 268 —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 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合肥康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肥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德康、梁高生、王金华、刘华、钱昌银、管亮、姚维斌、沙宗权、魏晓晖、 董先敏、黄法水、马建涛等。 DB 3401/T 268 —2022 2 畜禽强制免疫操作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强制免疫的术语和定义、免疫前的准备、免疫操作、标识与档案、废弃物处理、 免疫反应处置和免疫效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畜禽强制免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 1952 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畜禽强制免疫 domestic animal and poultry compulsory immunity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类健康的畜禽疫病(主要包括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 兽疫),采取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确定 免疫病种、免疫要求、免疫动物种类、免疫实施主体、免疫效果 监测以及监督管理等强制性措施。 4 免疫前的准备 4.1 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年度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饲养动物种类和待免畜禽数量等,制 定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 规模养殖场采取程序化的强制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 案。 4.2 疫苗和畜禽标识 确定所需疫苗种类、疫苗用量,散养户所用疫苗为按相关规定逐级申报领取的政府统一采购的强制 免疫病种疫苗; 实施 “先打后补” 的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符合要求的强制免疫病种的疫苗。动物免疫证、 耳标等按相关 规定逐级申报领用。 4.3 防护用品准备 置备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或普通工作帽、普通工 作服)、医用护目镜和高筒雨靴等。 4.4 器材准备 DB 3401/T 268 —2022 3 4.4.1 注射器的选择 选备金属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连续注射器。 4.4.2 针头选择 家禽选用 7号、9号针头(不超过 12mm长);1~3月龄猪只选用 12号针头( 25mm长),3月龄以上猪 只选用16号针头( 25mm长);山羊选用 9号或12号针头(不超过 25mm长);牛根据体重大小选用 16号、 12号针头(不超过 25mm长)。 4.5 药品准备 准备75%酒精、5%碘酊、消毒药品、 0.1%盐酸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磷酸钠等。 4.6 其它用品准备 准备医用脱脂棉、疫苗冷藏箱、听诊器、体温计、镊子、剪毛剪、牛鼻钳、猪鼻环套保定器、耳标、 耳标钳等。 4.7 器材消毒 金属注射器要经煮沸消毒 ( 100℃,15~30min) ; 针头等要经湿热高压灭菌 ( 121.3℃,15~30min), 灭菌后的免疫器材应放入无菌盒内备用。 5 免疫操作 5.1 畜禽健康检查 免疫前对畜禽健康状况应进行检查, 患病畜禽、临产孕畜等暂缓进行免疫,待恢复健康、 产后补免。 5.2 个人防护 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或工作服、胶靴,戴橡胶手套、口罩、帽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3 免疫注射 具体操作参照 NY/T 1952 的规定。 6 标识与档案 6.1 标识 对猪、牛、羊等实施强制免疫后,应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佩戴耳标。 6.2 档案 6.2.1 对散养户畜禽进行强制免疫后,填写免疫动物免疫证并张贴上墙,免疫人员做好免疫记录工作, 填写《合肥市村级散养家畜(禽)强制免疫登记表》 (见附录A)。 6.2.2 规模养殖场应使用农业农村部监制的《畜禽养殖场饲养档案》,并完整填写记录。 DB 3401/T 268 —2022 4 6.2.3 免疫档案按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以上。 7 废弃物处理 废弃疫苗、疫苗空瓶、一次性注射器等废弃物应回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废弃物处理种类、数 量等。 8 免疫反应处置 8.1 一般反应 畜禽在注射疫苗后会出现采食量下降,体温略微升高等现象。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 8.2 严重反应 畜禽在注射疫苗后出现呼吸急促,黏膜充血、水肿,肌肉震颤,口角出现白沫等现象。可立即注射 0.1%盐酸肾上腺素,使用剂量以药物说明书为准。并视病情缓急采取强心补液、镇静解痉等急救措施。 8.3 死亡 死亡畜禽应无害化处理。 9 免疫效果评价 9.1 免疫密度 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 100%。 9.2 免疫抗体监测 免疫接种后 2周~3周,采集血样检测免疫抗体,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70%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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