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CNMW 004-2019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2019-05-08发布 2019-06-01实施
中 国 天 然 矿 泉 水 产 业 联 盟 、 长 白 山 天 然 矿 泉 水 文 化 研 究 会 发布 1 前言
为了更好的保护天然苏打矿泉水资源,参考 GB8537等相关标准,特制定本标准,以规
范天然苏打矿泉水的生产,促进饮用天然苏打矿泉水产业的发展。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为规范性表格。
本标准由中国天然矿泉水产业联盟提出。
本标准由 中国天然矿泉水产业联盟 秘书处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廖雷、黄伟、苗慧帅、王斌、葛明明、庞振国、纪如军、陈铧生、
姜英俊、赵志新、王泽建
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 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 中的饮用天然苏打矿泉水包装的定义、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 所有作为食品出售的预包装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 13727 《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
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5749《生活用水卫生标准》
GB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1)从地下天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含有一定量矿物盐类、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的
适合人体饮用的天然矿泉水资源。水质符合 GB 8537 要求,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
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
范围内相对稳定。
2)水中含有一定量的碳酸氢钠,且相对稳定。
3.2 补充定义
3.2.1
含气苏打饮用 天然矿泉水
包装后, 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有可见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释放起泡 的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3.2.2
充气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符合4.4.2要求,冲入二氧化碳释放起泡的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4 技术要求
4.1水源要求
饮用天然矿泉水源应按照 GB/T 13727执行。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度/度 ≤ 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G
B
/
T
5
7
5
0 浑浊度/NTU ≤ 1
状态 允许有极少量的矿物质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滋味、气味 具有苏打矿泉水特征性口味,不得有异味、无异嗅
4.3 理化指标
4.3.1 特征指标一
特征指标一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特征指标
项目 要求
锂/mg/L ≥ 0.2
锶/mg/L ≥ 0.2(含量在 0.2 mg/L~0.4 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 25︒C以上)
锌/mg/L ≥ 0.2
偏硅酸 /mg/L ≥ 25(含量在 25.0 mg/L~30.0 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 25︒C以上)
硒/mg/L ≥ 0.01
游离二氧化碳 /mg/L ≥ 25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 1000
4.3.2 特征指标二
特征二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 特征指标
项目 要求
NaHCO 3/(mg/L)≥ 340
钠离子占阳离子的比例 /%≥ 60
碳酸氢根离子占阴离子比例 /%≥ 70
4.3.3 限量指标
应符合 GB8537对于限量指标的要求 。
4.3.4 污染物指标
应符合 GB8537对于污染物指标的要求 。
4.3.5 微生物指标 4 应符合 GB8537对于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
4.4 其他要求
4.4.1 应在保证原水卫生安全和 (符合 GB 16330 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开采、加工与灌装。
4.4.2 在不改变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条件下,允许通过曝气、倾
析、过滤处理去除不稳定组分;允许加入符合食品添加剂要求的二氧化碳,或者除去水中的
二氧化碳。
4.4.3禁止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灌装。
4.4.4 预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5 检验方法
5.1 净含量
按JJF 1070 检验。
5.2 其余指标
按GB/T 8538 检验。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检验报告宜按附录 B填写。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台灌装机灌装、同一规格、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6.2.1 每批产品随机抽样量: 瓶装水 15瓶 (净含量≤ 3000mL) ; 桶装水 3桶 (净含量 > 3000mL )。
6.2.2 将其中的 6瓶(或1桶)用于感官、理化检验; 4瓶(或1桶)用于微生物、净含量检验;
其余的样品封存 1个月备用。若微生物第 1次检验结果出现≥ 1或≤ 2时,应按表 6规定,
重新自同批次样品中抽取 4个水样进行复验。
6.3 检验
6.3.1出厂检验
6.3.1.1 产品出厂前,应对感官要求和微生物指标中的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进行检测。
6.3.1.2 每月应对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至少进行一次检测。
注: 批准认可的 “特征指标” 不作为出厂检验项目, 但预包装产品每年至少应检验两次 (枯、
丰水期各一次) 。
6.3.2型式检验
6.3.2.1 每年丰水期、枯水期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
——更换设备、改变关键工艺时;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水质量有较大波动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 查时。
6.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全部指标。
6.4 判定规则
6.4.1 出厂检验结果按项判定。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
取两倍量样品对该项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
6.4.2 型式检验结果的判定同出厂检验。
5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签上应标示: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天然矿泉水水源地 (泉点、井 )的名称
7.1.2 标签
——产品标签按照 GB 7718的基本要求标示。
——产品名称标示为: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含气的标注:含气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7.1.3标签上还应标明: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应标示其特征性界限 (特征 )指标、 pH值、溶解
性总固体、主要阳离子 (K+、Na+、Ca2+、Mg2+)含量范围 (如含或不含二氧化碳气等 )。当氟
含量超过 1mg/L时,应注明“含氟”字样。
7.1.4 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 (或经销者 )的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出单位包
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7.1.5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要求。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和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7.2.2 包装容器 (瓶、桶 )外部应保持清洁,封盖严密,无渗漏现象,标签封贴紧密牢固。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运输。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运输过程不得曝晒、雨淋、受潮。
7.4 贮存
7.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7.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 热源;
包装箱底部应垫有 100mm以上的材料。
7.4.3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与贮存时,应有防冻措施。
8 保质期
在符合 7.3和7.4的贮运条件下,开启封盖前,
——净含量≤ 3000mL、用一次性容器包装的矿泉水产品 (瓶装水 ),保质期不少于 12个月;
——净含量 > 3000mL 、由多次循环使用容器包装的矿泉水产品 (桶装水 ),保质期不少于 1个
月;
——企业可根据自身技术条件和市场营销情况,按上述规定具体标注产品的保质期。
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评价报告资料要求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评价报告资料要求
A.1水源地位置、坐标、交通状况和自
T-CNMW 004—2019 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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