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BSRS 00 2-2019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
案的格式与内容
Format and Content for Nuclear Accident Emergency P lan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s
(发布稿第一稿 )
2019-11-27发布 2019-11-27实施
发布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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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 ................................ ................................ ................................ ...... 1
1 适用范围 ................................ ................................ ................................ ................................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2
3 术语和定义 ................................ ................................ ................................ ................................ ... 2
4 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 ................................ ................................ ............... 2
4.1 基本内容要求 ................................ ................................ ................................ .................... 2
4.2 专题技术文件要求 ................................ ................................ ................................ ............ 2
4.3 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 ................................ ................................ ................................ .... 3
附件 A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 案的格式与内容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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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保护公众,保
护环境,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核安全审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参考方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鹏、黄力、崔浩、李冰、李雳、 方圆、熊小伟、 李洋、杨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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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安全审评人员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应急预案的审评, 并可用于核动
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HAF002《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 1993)
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 2016)
HAD002/01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 (试行) ( 2012)
《核电集团公司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场内快速救援队伍建设总体要求》 ( 2014)
《国家核应急预案》 ( 2013)
《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计划标准审查大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指经过审批 的,描述营运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机构
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的文件 。该文件还必须有专门实施程序( 执行程序 )加以补充 。
4 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4.1 基本内容 要求
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依据、范围,核动力厂及其
环境概况, 应急计划区, 应急状态分级及应急行动水平,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设施与设备,
应急通信、报告与通知,应急运行控制与系统设备抢修,事故后果评价,应急环境监测,应
急响应行动,应急照射控制,医学救护,应急补救行动,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集团公司核
事故应急支援,公众信息沟通与舆情应对,记录和报告,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详见附件。
应急预案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复审时,应包含详细的修订说明。
4.2 专题技术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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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单位在首次装料前提交的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如下专题的技术文件:应急行动水平、
主要应急设施可居留性、应急环境监测方案、应急计划区、操作干预水平和集团公司核事故
应急支援方案等。复审时,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上述技术文件,但如发生核设施本身或环境
的改变对相关内容造成影响,仍应提交修订后的技术文件。
4.3 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
营运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按照“ (核设施名称)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进行命名。
核设施名称指营运单位的全称或简称,如“ XX核电厂”或“ XX基地” 。为规范应急预案的
管理,营运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加注版次信息,版次编号的统一格式从第 1版开始,按照阿拉
伯数字顺序后延,如第 1版、第 2版、第 3版。每个版次的应急预案在送审时应在封面注明
“送审版” 。在每个版次的审查过程中版次号保持不变。得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
审查认可后,在版本号后增加审查认可年份,作为正式生效版本,如“第 1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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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1 总则
描述制定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
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导则、标准和相关文件;说明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与核动
力厂其他应急预案及场外应急预案的接口等。
2 核动力厂及其环境概况
2.1 设施概况
描述厂址的地理位置(标出经纬度) ,给出厂址地理位置图,标出场区边界、非居住区
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描述核动力厂的基本情况,包括机组特性、机组主要参数数据、专
设安全设施、重要安全系统等;概要描述历年来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2.2 环境概况
简要说明场区周围与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主要环境特征,包括:地形、气象、水文、
土地与水资源利用、人口分布以及重要工业设施、交通条件等。
3 应急计划区
给出用于确定应急计划区大小的事故源项; 描述核动力厂厂址周围建立烟羽和食入应急
计划区的原则和方法;给出应急计划区大小划分的建议,并在地图上标出两个应急计划区的
边界; 概述应急计划区内的人口分布, 特别应说明特殊人群 (例如医院、 监狱和中、 小学等)
的分布;此外,还应给出场区及其附近营运单位负责的应急责任区(包括场区、职工宿舍社
区以及受营运单位委托为核动力厂服务的单位的工作 区与职工宿舍区)的区划图。
4 应急状态分级及应急行动水平
4.1 应急状态分级
描述四级应急状态的基本特征;并简要说明场内外应急组织应采取的相应响应行动。
4.2 应急行动水平
列表给出用于认识和判断应急状态的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应根据核动力厂的设计
特征和厂址特征提出应急行动水平。
对于多堆厂址的核动力厂, 还应当说明事故电厂处于某一应急状态时非事故电厂可能受
到的影响和应处的应急状态。
5 应急组织与职责
5.1 常规运行组织
概述核动力厂正常运行组织,提供相应的组织框图,标明各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关系;描
述正常运行组织的组成、应急准备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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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场内应急组织
提供场内应急组织框图,标明各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描述场内应急组织的组成、应急响应职责;给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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