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
B 00
T/ZNZ
浙 江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ZNZ 011—2019
“一品一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 示范基地建设
规范
Constru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demonstration bas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ith "One Product, One Policy"
2019- 11 - 28发布 2019 - 12 - 28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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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戴芬,姜遥,赵学平、姚佳蓉、王强、翁奇伟、胡心意、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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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品一策”农产品质量安全 示范基地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品一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 示范基地建设的原则、 内容及要求、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一品一策”农产品质量安全 示范基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 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3.1
示范基地 demonstration base
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程管控技术试验和应用的生产 区域,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示范作用 。
4 原则
农业生产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 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请, 按照规范要
求,建成“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突出、质量安全 管控有效、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的“一品一策”农
产品质量安全 示范基地。
5 内容及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有作为技术支撑的专家团队 。
5.1.2 能够开展大田试验、示范推广及信息收集等工作。
5.1.3 能够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科普等活动。
5.1.4 具有一定规模且 发展稳定的生产基地 ,基础设施 完善,具备较高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
5.1.5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种植 /养殖污染事件或 重大动物疫情。
5.2 基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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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 NY/T 391的规定。整体环境清洁美观,农业投入品包装物 、生产废弃物 处置
合理。
5.3 基地规模
5.3.1 种植业
产地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 粮食作物不少于 100亩,露地蔬菜(含油菜等) 不少于 30亩,设
施蔬菜不少于 10亩,果园 不少于 30亩,茶叶 不少于 30亩,食用花卉 不少于 10亩,食用菌 不少于 5
万袋,中药材不少于 20亩。
5.3.2 林业
毛竹以外的食用竹笋 不少于 30亩或毛竹笋 不少于 300亩,木本粮油 不少于 50亩。
5.3.3 畜禽养殖业
生猪存栏不少于 100头,家禽的存栏数量不少 于2000羽,蜂不少 于50箱。
5.3.4 水产养殖业
5.3.4.1 海淡水池塘、滩涂、山塘水库 、稻田养殖:面积 不少于30亩。
5.3.4.2 浅海贝藻养殖:面积 不少于 50亩。
5.3.4.3 设施大棚(含工厂化)养殖:面积 不少于 3亩。
5.3.4.4 网箱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大网箱) 不少于 4只,普通网箱(小网箱) 不少于 20只。
5.4 基地布局
5.4.1 与周边自然环境、美丽乡村和美丽田园建设相协调 。
5.4.2 基地功能区有明显的指示标识牌和制度管理牌。
5.4.3 按照实际生产需要,配置生产加工、贮藏保鲜、服务用房、质量检测、培训展示等设施。
5.5 人员要求
5.5.1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责分明 ,掌握“一品一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程管控技术, 具备开展培
训能力。
5.5.2 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并做好相 应记录。每年不 少于 2次。
5.6 质量安全管控
5.6.1 品种选择
优先选择省内主推的,抗病、优质、高产、适应性好、商品性好和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
5.6.2 标准化生产
应按照适用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模式图等进行 标准化生产 。
5.6.3 安全管控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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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执行病虫害防治、绿色防控和贮藏保鲜等 “一品一策” 管控技术。
5.6.4 包装贮藏
5.6.4.1 根据农产品实际需要,可设有专门的包装分级、贮藏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 场所和设备。
5.6.4.2 可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 统一包装标识, 在包装物上标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
者名称、生产日期 ;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 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
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5.6.5 农业投入品管理
5.6.5.1 农业投入品应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
5.6.5.2 设置独立的农资仓库, 分类存放,标识醒目,查验入库,登记出库。
5.6.5.3 设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档案记录,包括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情况,使用后废弃物的产生
和处理情况。
5.6.5.4 投入品使用规范等制度 上墙。
5.7 产品质量安全
5.7.1 产品上市前进行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上市。
5.7.2 产品质量稳定, 无质量安全 相关行政处罚 。
5.7.3 具有合格证或销售凭证。
5.7.4 上市农产品应有二维码电子追溯标识。
5.8 生产记录
5.8.1 生产记录全面、完整、 真实,内容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使用农业投
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以及使用、停用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防治情况;收
获、屠宰、捕捞日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日期和销售去向。
5.8.2 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9 制度展示
将“一品一策”执行的产地环境标准、主要用药建议表、 禁限用农药清单、 关键管控技术、生产技
术和产品追溯等 模式图, 挂至示范基地醒目位置。
5.10 树立标牌
试验基地标牌按照统一模板,见 附录 A。标牌醒目,规范填写基地名称、 试验规模 、试验技术、关
键控制点、组织单位、技术支持、联系专家、实施单位、实施时间等内容。
5.11 工作档案
创建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工作总结 、人事档案 等
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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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12 综合效益
5.12.1 基地经营状况良好,产品质量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盈利能力增强。
5.12.2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农业资源循环利用, 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量 减少。
5.12.3 具备较强的示范 作用,能够带动周边基地开展生产和经营、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工作;在当
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信誉。
5.12.4 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的 相关荣誉。
5.12.5 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 品、地理标 志、良好农业规范的 认证或名特优新 评价鉴定。
5.12.6 产品品牌形象显著提升,社会声誉良好。
5.12.7 参与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 ,制定企业标准 。
5.13 基地个性情况
基地整体形象良好,特色鲜明,经营模式新颖,管理措施到位,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6 评价标准
6.1.1 基地建设标准包含 基本要求、基地环境、 基地规模、 基地布局、人员要求、 质量安全管控、产
品质量安全、 生产记录 等13项建设指标,其中必备指标 8项,其他建设指标 5项。
6.1.2 基地认定采取打分制,总分 100分,评审计分表见附录 B。
6.1.3 完成必备指标且得分 75分~85分即通过 认定,完成必备指标且得分 85分以上即认定为优秀。
均授示范基地标牌,见附录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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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一品一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 试验基地标牌式样
浙江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专项
“一品一策” +农产品名称+质量安全 试验基地
试验规模:
试验技术:
关键控制点:
组织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技术支持: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联系专家:
实施单位: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名称、实施主体名称
实施时间和年限
注:标牌规格:长 6米,宽 4米,长方形,统一采用钢架结构,树立在基地门 口或者适合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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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一品一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评审计分表
基地名称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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