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40.10
CCS
NAASS B 92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农 学 会 团体标准
T/NAASS 009—2022
宁夏规模奶牛场建设技术规 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cale dairy farms
in Ningxia
(报批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2 - 11 - 11发布 2022 - 12 - 15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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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提出。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 回族自治区 畜牧工作站、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
卫生监督所、宁夏大学、贺兰优源润泽牧业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回
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宁夏金宇浩兴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
恒天然牧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万、路婷婷、周佳敏、孙志轶、周吉清、田佳、许立华、王玲、杜爱杰、刘
维华、王琨、李艳艳、李委奇、 徐寒、韩丽云、曹权、马丽琴、侯丽娥、马苗苗、张艳梅、金立彬、张
倩、张转弟、王瑞、张睿、宫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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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模奶牛场建设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规模奶牛场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场区规划与布局、牛舍、运动场、挤奶厅、饲
料加工储备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卫生防疫等设施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规模以上奶牛养殖场建设和改扩建, 规模以下奶牛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NY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1567 标准化奶牛场建设规范
NY/T 2662 标准化养殖场 奶牛
NY/T 2698 青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青贮窖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模奶牛场 (Scale dairy farms)
指奶牛养殖规模 1000 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小 规模养殖场1000 头~3000 头、中规模养殖场3001
头~5000 头、大规模养殖场5001 头~10000 头、超大 规模养殖场>10000 头。
4 选址
4.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的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
展规划、农牧业发展规划、农田基本建设规划 。
4.2 位于主风向下风处 ,远离其他畜禽养殖场;距居民点 500 m以上、距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
及水源保护区 2000 m以上、与政府规划的特定区域保持规定距离 ;周围1000 m以内无化工厂、畜产品
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兽医院等容易产生污染的企业和单位;禁止在禁
养区域建设养殖场。
4.3 交通便利,应距县道以上主干线公路 500 m以上。电力供应方便充足,通讯基础设施良好。
4.4 应距饲料 来源较近,周边有满足需求的饲草料作物。
4.5 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下水位在 2 m以下,地面平坦而稍有坡度,地面坡度以 1 %~3 %
较为理想,最大不宜超过 5 %。
4.6 地形应开阔 连片,土质无污染 ,土壤质量应符合 NY/T 1167 规定。
4.7 水源充足,应保证奶牛场人畜饮水,还应保障饲草料的 加工调制、挤奶机等用具的清洗、夏季棚
舍喷淋、员工生活等生产用水。根据当地供水部门所核发的用水量核定,人饮用与生活用水推荐量 20
L/d/人~40 L/d/人、成母牛 70 L/d/头~120 L/d/ 头、育成牛 50 L/d/头~60 L/d/头、犊牛 30 L/d/
头~50 L/d/头。水源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4.8 应综合考虑当地的气象因素,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 NY/T 388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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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场区规划与布局
5.1 奶牛场包括生活管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病畜隔离区、危化学品储存区和医
疗废弃物储存区等功能区。布局应符合 NY/T 1567 。
5.2 生活管理区包括职工生活 和经营管理 相关的设施建筑 。应在奶牛场上风处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
生产区严格分开,保证 50 m以上距离。
5.3 生产区包括牛舍、挤奶厅、生产管理室、 繁育室、兽医室、兽药室等生产性 设施。生产区应设在
生活区的下风位置,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牛舍应合理布局,满足奶牛分
阶段、分群饲养的要求,泌乳牛舍应靠近挤奶厅,各牛舍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 布局整齐,明确区分人
流、牛流和物流通道。
5.4 隔离畜舍、兽医治疗室、病死牛暂存室和危化用品存放室等建筑应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较低
处,与生产区保持 200 m以上的间距,相对独立并有单独通道。
5.5 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草料库等设施,应紧靠生产区布置。干草库、饲
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应设在生产区边沿下风地势较高处,各区域之间应布局合理 、取用方
便。
5.6 粪污处理场地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处,距生活区 200 m以上,距牛舍 100 m以上,有围墙及防护
设备时可缩小至 50 m,应设有专门运出通道。贮粪场 (池)的深度以不受地下水的浸渍为宜,底部做成
防渗透材料或混凝土池底。贮粪场 (池)的面积以粪污处理的设施设备及工艺不同而设计。应配套建设与
养殖规模相匹配 的液体粪肥储存池或氧化塘。
5.7 奶牛场与外界有专用通道,与交通干道连接。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应交叉
混用。主干道路宽度应不低于 5 m,能保证顺利错车。支干道 应与棚舍、草料库、产品库、贮粪场等连
接,宽度不低于 4 m。道路上空 5 m以内不应有障碍物。路面要求坚实、排水良好。道路的设置应不妨
碍场内排水。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并相应绿化。
注: 净道指奶牛场用于牛只 调入、牛群周转、工作人员进出工作区域及其之间行走、场内饲料等投入品运送及饲喂
投料(喂奶)、生鲜乳运输等洁净通道。
污道指奶牛场专门划定用于粪污、各类废弃物及病死牛运输与出场的通道。
5.8 场区内合理种植适宜的草和树木,利于降低扬尘、净化空气、防疫、美化生产环境。
6 牛舍
6.1 牛舍建设应符合 NY/T 2662 的要求。
6.2 牛舍建筑 应根据当地 气候和牛场生产,因地制宜的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或封闭式牛舍。
6.3 牛舍以坐北朝南或朝东南为宜,应保证太阳光线充足和空气流通。
6.4 屋顶宜采用双坡式屋顶。要求质轻、坚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热保温 ,能抵抗雨雪、强风等外
力因素的影响。
6.5 牛舍地面要求致密坚实, 应做专门化防滑处理, 便于清洗消毒, 配套有相应的良好清粪排污系统。
6.6 牛舍建议基本结构要求及尺寸参数见附录 A.1。
6.7 牛床应有一定的坡度,沙土、锯末或碎秸秆可作为垫料,也可使用橡胶垫层。牛床尺寸标准见附
录A.2。
6.8 颈枷设置见附录A.3。
6.9 在牛舍中间通道、运动场及挤奶厅通道处应配套饮水设施,水槽长度 4 m~6 m,平均12 cm /头~
15 cm /头,宽度 40 cm~50 cm,深度20 cm~25 cm;水槽放置高度 70 cm~80 cm,设计应利于日常
清洗、排水。
6.10 泌乳牛舍应配套设置牛体刷,以间隔 30 m配置1个为宜。
6.11 在距特需牛舍较近建设犊牛岛特定区域。
注: 犊牛岛由箱式牛舍和围栏组成,一面开放,三面封闭。放置在舍外朝阳、干燥的旷场上,冬暖夏凉。犊牛单栏
饲养,便于工人对犊牛和其生活环境的清洁与消毒,避免犊牛间互相吸吮,改善犊牛的生活环境,降低下痢和
胃肠炎的发病率。
7 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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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1 运动场可按 50 头~100 头为单元用围栏分隔成相对独立的管理区域。运动场内配套建设相匹配
的凉棚,棚顶应隔热防雨。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参数见附录 B。
7.2 地面平坦、中央 高,向四周方向呈一定的缓坡度状。
7.3 根据实际情况, 优先考虑在采食通道中间设饮水槽, 其次可在围栏周边, 饮水槽为长方形或圆形,
设在运动场东侧或西侧,水槽周围应铺设 3 m宽的水泥地面。根据实际需求在围栏边设置舔砖槽。
7.4 运动场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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