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00.10
P 20
ZJBMQA
浙 江 省 建 材 质 量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ZJBMQA 007—2020
护角砂浆
Corner protection mortar
2020 - 04 - 02发布 2020 - 04 - 18实施
浙江省建材质量协会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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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BMQA 007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材质量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JQS/TC6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临安正翔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桐乡桐化建材有限公司、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德清高盛交通科技有
限公司、桐乡正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吉中瑞膨润土化工有限公司、崇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丁文东、张斌、武双磊、施小龙、刘中胜、黄建祥、徐建峰、沈冰斌、张建
平、沈旭斐。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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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角砂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角砂浆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和分类、原材料、技术要求、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护角施工的水泥基抹灰砂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6003.2 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73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 25176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 25181 预拌砂浆
GB/T 27690 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GB/T 35164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
BB/T 0065 干混砂浆包装袋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C/T 2182 建材工业用干混砂浆混合机
JG/T 566 混凝土和砂浆用天然沸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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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 GB/T 25181 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阳角 External corner
墙、柱、梁上外凸的棱角。
3.2
护角 Corner protection
用于保护阳角不破坏的工艺。
3.3
护角砂浆 Corner protection motar
由水泥、砂、矿物掺合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混
合而成的干混料,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拌和,专用于墙、柱、梁等阳角的护抹。
4 原材料
4.1 本标准包含的产品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要
求应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2 水泥
4.2.1 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且应符合 GB 175的规定。采用其他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
定。
4.2.2 宜采用散装水泥。
4.3 砂
4.3.1 砂应符合 GB/T 14684 的规定,且不应含有粒径大于 2.36mm的颗粒。天然砂的含泥量应小于
3.0%,泥块含量应小于 1.0%。
4.3.2 再生砂应符合 GB/T 25176 的规定,且不应对护角砂浆的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4.4 矿物掺合料
4.4.1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粉、石灰石粉和硅灰应分别符合 GB/T 1596 、GB/T
18046、JG/T 566、GB/T 35164 和GB/T 27690 的规定,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经过试验验证。
4.4.2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通过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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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5 添加剂
保水增稠材料、可再分散乳胶粉、纤维素醚、淀粉醚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
4.6 填料
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石英粉、滑石粉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
4.7 拌合水
拌制护角砂浆用水应符合 JGJ 63 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产品应均匀、无结块。
5.2 性能
护角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护角砂浆技术要求
项目 护角砂浆
细度/% 2.36mm 方孔筛筛余为 0
保水率 /% ≥90
表观密度( kg/m3) 1800~2150
2h稠度损失率 /% ≤25
凝结时间 /h 3~6
7d拉伸粘结强度 /MPa ≥0.15
28d抗压强度 /MPa ≥15
28d收缩率/% ≤0.15
抗冻性* 强度损失率 /% ≤25
质量损失率 /% ≤5
*有抗冻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
6 制备
6.1 材料贮存
6.1.1 各种原材料应分仓贮存,应有明显的标识。
6.1.2 水泥应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并应有防潮、防污染措施。
6.1.3 砂应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应小于 0.5%;必要时,宜进行分级处理。筛分后,应按照品种规格
分类贮存,贮存过程中应保证其均匀性,不应混入杂物。
6.1.4 矿物掺合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级别分别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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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1.5 添加剂和填料等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
6.2 计量
6.2.1 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分进行检定,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
6.2.2 计量设备应满足计量精度要求,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
盘记录和存储功能。
6.2.3 各原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量计。
6.2.4 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和表3的规定。
表2 护角砂浆主要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单次计量值 W/kg W <100 100 ≤W≤1000 W >1000
允许偏差 单一胶凝材料、填料 /kg ±2 ±3 ±4
单级砂/kg ±3 ±4 ±5
表3 护角砂浆外加剂和添加剂计量允许偏差
单次计量值 W/kg W <1 1 ≤W≤10 W >10
允许偏差 /g ±30 ±50 ±200
6.3 生产
6.3.1 护角砂浆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的干混砂浆混合机进行混合,混合机应符合 JC/T 2182 的规定。
6.3.2 混合时间不宜少于 180s,并应保证护角砂浆混合均匀。
6.3.3 生产中应测定烘干砂的含水率和护角砂浆的细度,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 1次。
6.3.4 应定期检查混合机的混合效果以及进 /出料口的封闭情况。
6.3.5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所有材料的输送及计量工序均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并
应有收尘装置,砂的堆场应有防扬尘措施,保证清洁化生产。
7 试验方法
7.1 细度
称取试样 500g,倒入带有筛底的 2.36mm方孔筛中,盖上筛盖,按 GB/T 1345 中的“7.4手工筛析法”
测定护角砂浆的细度。
7.2 稠度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护角砂浆的试验稠度为( 85±5)mm。
7.3 保水率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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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4 表观密度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5 2h 稠度损失率
应按 GB/T 25181-2019 附录C进行。
7.6 凝结时间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7 7d拉伸粘结强度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龄期为 7d。
7.8 抗压强度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9 收缩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10 抗冻性
应按 JGJ/T 70 的相关规定进行。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区 15次,夏热冬冷地区 25次,寒冷地
区35次,严寒地区 50次确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细度、保水率、 2h稠度损失率、 7d拉伸粘结强度和 28d抗压强度。
8.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表1技术要求中的基本性能要求,以及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需要测试相应的可选性
能。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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