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CS C 50
团体 标准
T/WSJD 21—2022
内镜储存干燥柜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Storage and Drying Cabinet of Endoscope
2022-09-30发布 2022-11-01实施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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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SJD 21—2022
I
目 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性能要求 ................................ ................................ .......... 1
5 结构和功能系统要求 ................................ ................................ 2
6 微生物检测方法 ................................ ................................ .... 3
7 标识、包装、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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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
第一医院 、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放 军总医院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优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瑞德迈普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楷腾医疗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孙惠惠、方英、 李涛、曹晋桂、徐燕、 刘运喜、金慧、王萍、顾青、钟昱文、
张流波、 郭麟楷、陈耕、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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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镜储存干燥柜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镜储存干燥柜 的性能要求 ,结构和功能系统 要求,微生物检测方法, 标识、包装、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非灭菌不耐热软式内镜的储存干燥 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 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WS 507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干燥柜 storage and drying cabinet
使不耐热内镜在 复用处理后 的微生物 特性保持稳定, 并有干燥 功能的自动控制设备 。
3.2
内镜储存干燥柜连接器 endoscope storage cabinet connector
使内镜所有腔道与储存干燥柜注 气(抽气)系统 相连接的设备。
4 性能要求
4.1总则
4.1.1储存干燥柜应确保 内镜在储存过程中微生物数量符合 WS 507中相关要求 ,不发生微生物学特性
改变。
4.1.2在整个干燥阶段和 /或储存过程中,温度、压力或任何其他过程变量应不对 储存干燥柜内 的内镜
造成损害。
4.2干燥性能
储存干燥柜后应 在内镜放入 3 h内使其达到干燥效果,干燥后 内镜内外表面应 无可见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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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储存性能
4.3.1储存干燥柜只 可放置清洗消毒合格的内镜, 储存干燥72 h内应保持内镜微生物数量稳定。
4.3.2储存干燥过程中每小时换气量至少 10倍于储存容积,进入的空气应通过 HEPA13级空气过滤
器,捕集空气中 0.3 µm以上颗粒物的效率达到 99.95%,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
4.3.3储存过程中储存干燥柜内 压力应持续保持正压,开 、关门1 h内压力、温度 应能达到设定范
围。
4.3.4储存干燥柜在 储存干燥过程中的温度不应超过内镜 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 且干燥温度低于 50℃。
储存干燥柜设有温度调 节装置的,可通过调控室温 使储存干燥柜内温度在可接受的范围。
5 结构和功能系统 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容纳储存内镜的载具、托盘或支撑系统 应可拆卸 、可消毒; 垂直放置的应确保内镜不会触及储
存干燥柜底部,水平放置的应确保内镜弯曲直径符合内镜 性能要求。
5.1.2应具备使微生物污染 指标维持在 符合WS 507要求的程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此类程序不得对
内镜产生不利影响 。
5.1.3储存干燥柜内壁应能承受日常清洗和消毒 ,并至少告知以下内容:
a) 保持柜内 空气洁净, 进入柜内的 空气应使用高效 过滤器过滤,至少达到 HEPA 13级的过滤 效
果,柜内空气细菌菌落总数 ≤4.0 CFU/ (皿·5min)。
b) 保持柜内表面清洁, 储存干燥柜 内物体表面 微生物数量 应≤10.0 CFU/cm2。
c) 使用过程中避免交叉污染 。
d) 环境要求(温度、湿度范围) :环境温度 22℃~30℃,相对湿度 30%~60%。
5.2 内镜腔道注气 (抽气) 系统
5.2.1 内镜放入后 , 空气必须流经 内镜的每个内部腔道和腔室。 注气或抽气可以是持续性的 ,也可以
是间歇性的。应 可验证气流是否通畅。
5.2.2 注气压力应符合内镜每个腔道 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
5.2.3注入的空气通过 HEPA13级过滤,经专用 通道将空气注入内镜各个 腔道,过滤器应定期更换,
以保持空气质量。
5.3 温、湿度 监测
应有温度、湿度监测系统,确保温度、湿度在 内镜存储允许 的范围。
5.4 报警系统
出现下列情况应报警:
a) 门打开的时间超过 所规定的最长时间 ;
b) 储存或干燥过程中的温度和压力超出 设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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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其他关键参数 未能保持在设定范围时。
5.5 追溯系统
应能记录所有关键循环参数和 故障。
6 微生物检测方法
6.1 物体表面
6.1.1 采样方法 用 5 cm×5 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柜体内表面, 至少采集 5个样本,应包括
柜内的前、后、左、右及下表面, 用浸有无菌采样液(含相应中和剂)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
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 10 mL含相应中和剂
的无菌采样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6.1.2 检测方法 样品宜同时取 1 mL做10倍系列稀释后接种,一般应做 1~2个稀释度,每一稀释度
接种 2个平皿。
6.1.3 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CFU/cm2)=平皿平均菌落数 ×采样液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 (cm2)
6.2 柜内空气
6.2.1采样方法 可选择平板暴露法。 内镜水平放置的, 取柜内上、中、下 3点,3点成一条斜线 ,用普
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 9cm)采样,暴露采样 5min。内镜垂直放置的, 选择柜内下表面 ,设一条对角线
取内、中、外 3点。
6.2.2检测方法 采样后的平板,应尽快置于 36℃±1℃条件下培养 48h,计数菌落数。
6.2.3结果计算 平均每皿菌落总数 =CFU/(皿·5min)。
7 标识、包装、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7.1 标识
7.1.1 每台内镜 储存干燥柜 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 :
—— 制造商名称、商标和地址;
—— 产品名称和型号;
—— 电源电压、频率、输入功率;
——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 产品总重 (kg);
—— 产品注册号和执行标准号。
7.1.2 检验合格证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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