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2020
I
目 次
前言 ................................ ................................ ................. II
知识产权保 护中心总服务规范 ................................ ............................ 1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规范 ................................ ................................ .. 4
专利快速维权服务规范 ................................ ................................ . 11
专利保护协作服务规范 ................................ ................................ . 15
专利导航业务服务规范 ................................ ................................ . 17
专利预审业务指导服务规范 ................................ ............................. 21
预审审查 质量管理 服务规范 ................................ ............................. 2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专利快速备案流程 ................................ ............ 2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专利快速预审流程 ................................ ............ 30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 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流程 ................................ ........ 31
参考文献 ................................ ................................ ............. 3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发明协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勇、龙悦、周佳、景玉玲 、董婧、王少辉、王威、吴利蕊、党代柱、陈晨、
陈莹。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 1-2020
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总 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开展业务的服务分类、基本要求、服务要求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中心开展业务服务。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 nter
国家知识产权 局批准并由地方政府设 立的,为开展知识产权 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创新主体、市场
主体提供“一站式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的服务机构。
2.2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patent rapid pre qualifica tion service
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
2.3
专利快速维权 服务 patent rapid rights protection serv ice
保护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知识产权局处理 知识产权纠纷。
2.4
专利保护协 作服务 patent protect ion cooperation servi ce
保护中心配合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同打击知识产权侵 权假冒行为。
2.5
专利导航服务 patent navigation service
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 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 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
业模式创新之中,是引导和支撑产业科学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工作。
2.6
专利预审业务指导服务 patent pre examination business guidance s ervice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 1-2020
2
保护中心开展专利预审业务指导工作,主要包括会审 、业务指导、检索互助等。
2.7
预审审查质量管理服务 quality management services fo r pre qualification review
保护中心对专利预审服务工作的质量 管理工作。
3 服务分类
具体分类为:
a)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
b) 专利快速维权服务 ;
c) 专利保护协作服务 ;
d) 专利导航服务 ;
e) 专利预审业务指导服务 ;
f) 预审审查质量管理服务 。
注:上述服务分类 以知识产权保护 中心现阶段开展 的主要业务为划分依据,如 保护中心 后续增加职
能业务,服务分类可增加。
4 基本要求
4.1 岗位要求
4.1.1 保护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应设立综合管理、预审 服务、快速维权、综合运 用等部门。
4.1.2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员管理、财务管 理、文档管理、网络和自动 化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建设 、
沟通协调、政务信息统计管理、培训、中心文化建设及宣传等工作。
4.1.3 预审服务部主要负责 企事业单位备案,对专利 申请、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专利复审案件请
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进行预 审,预审案件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4.1.4 快速维权部主要负责协助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 、商标纠纷调解,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与
处理,维权援助 等。
4.1.5 综合运用部主要负责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分析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等相关服务工作。
4.2 人员要求
4.2.1 保护中心人员需参加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 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完成《知 识产权保护中心人员培
训大纲》规定课程,经考核通过 方可正式上岗。
4.2.2 预审服务岗位人员须完成相关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正式上岗。
4.2.3 快速维权岗位人员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专利行政执法证后,方
可正式上岗, 未通过考核人员不得替代上岗。
4.2.4 综合运用岗位人员需具备专利分析、评估、运营等相关 服务能力和资质条件。
5 服务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 1-2020
3
5.1 保护中心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国家和天津市相应的
方针政策。
5.2 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次性告知。接受咨询应 一次说清、表格一次发清,受理申请应 材料一次收清 、
内容一次审清、问题一次 说清。对承办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机构做出清晰明确答
复,告知申请机构需要 提交的材料、份数和 要求。对不承办的事项, 工作人员应当向申请机构做好解释
说明。
5.3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部门的政策法 规和工作标准,热情礼貌接待申请机 构。接听电话问询时应
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准确 ,态度耐心 、细致。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政府工作人员形
象的语言。
5.4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得擅自
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者降低审批门槛,不得向 外提供或泄露在工作中知悉 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和个 人隐私。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TJFM001. 2-2020
4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备 案的要求、 流程及快速 预审的受理、 审理、 裁决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 服务,包括专利申请预审工作、专利复审 及无效请求快 速
预审工作 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 快速预审工作。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备案主体 filing subject
保护中心所服务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 拟申请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预审 服务并进行备案登记的企
事业单位。
2.2
申请主体 applicant
已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通过保护中心快速预审通道提交专利预审申请的单位。
3 服务内容
3.1 备案
3.1.1 备案主体要求
3.1.1.1 坐落要求
登记注册地在保护中心所服务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3.1.1.2 经营领域要求
备案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保护中心所服务的产业领域。
3.1.1.3 管理要求
具有良好 的知识产 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所
属产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或较好的成长性,技术具备一定的领先性,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且
T-TJFM 001—2020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标准体系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15 01:56:3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