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80 X 26 团体标准 T/CIQA 20 -2021 出口冷冻芦笋产品标准 Product standard of frozen asparagus for export 2021-09-09发布 2021-09-09实施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I 目 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技术要求………………………………………………………………………………………… 3 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 5.检验方法………………………………………………………………………… 3 6.检验规则……………………………………………………………………………… 4 7.标识、包装、运输、贮存、食品防护、食品追溯……………………………………… 5 8. 产品召回…………………………………………………………………………………………… 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II 前 言 本标准严格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鲁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归口并组织制定 ,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共同进行技术审 查。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安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潍坊海关综合技术服 务中心、山东鲁丰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岩、孙嗣琦、娄仲文、张焕海、杜翠萍、刘涛涛、石长友、王克学、刘海 燕。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本标准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审核、批准并发布。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IQA 20 -2021 1 出口冷冻芦笋产品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冷冻芦笋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储存、溯源管理、食品防护及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以出口芦笋为原料,经过原料验收、清洗、切割、分级、检验、漂烫、冷却、速冻、 挑选、称重、装袋、封口、金属探测、装箱 入库储存、出库而成的非即食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愣纸箱和双瓦愣纸箱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7320 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 GB/T 31273 速冻水果和速冻蔬菜生产管理规范 GB/T 37029 食品追溯 信息记录要求 SN/T 0263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 聚苯乙烯泡沫相检验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日本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欧盟(EC) No 396/2005 法规附件及附件修订法规 98/83/EEC 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条例及修订法规 韩国农药残留肯定列表制度 欧盟 (EC) No 2073/2005 食品微生物标准及修订法规 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 40篇环境保护第 180节化学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容许量与残留容许量豁免 欧盟76/211/EEC 预包装产品法规理事会指令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IQA 20 -2021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芦笋 应发育成熟、新鲜、无腐烂、无病虫害,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符合相关要求 。 3.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98/83/EEC 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条例及修订法规。 3.2 生产工艺 原料验收→清洗→切割→分级→检验→漂烫→冷却→速冻→挑选→称重→装袋→封口→金属探测 →装箱→入库储存( -18℃)→出库。 3.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3.4 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项目 指标 色泽 呈本品特有色泽 组织形态 呈本品特有形态,形态较规则,形状较一致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限 度 每批样品中感官要求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应超过 5% 缺 陷 无揉烂 项目 指标 铅(以Pb计)/(mg/kg) ≤ 0.1 镉(以Cd计)/(mg/kg) ≤ 0.1 六六六(mg/kg) ≤ 0.01 滴滴涕(mg/kg) ≤ 0.01 注:其他指标应符合输往国家或地区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n c m M 菌落总数 5 1 10000 100000 大肠菌群 5 0 1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沙门氏菌 5 0 0/25g -----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注:其他微生物限量指标应符合输往国家或地区相关标准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IQA 20 -2021 3 应符合76/211/EEC 预包装产品法规理事会指令的规定或符合输往国家或地区净含量法规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规定,符合 GB/T 31273 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5.1.1 取出样品放入清洁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下,用视觉鉴别法鉴别外观、色泽 、揉烂;嗅觉鉴 别法鉴别气味和滋味。不合格样品作好记录。 5.1.2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 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产品各项做好记录。 如果样品同时 出现多种缺 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样品的质量占检验样品质量的百分数为不合格 率,各单项不合格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率。 5.2 理化检验 5.2.1 铅 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镉 按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 六六六、滴滴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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